為了避免充電結束後車輛長時間佔用充電車位,導致其他會員無法充電的情況,區快充特設置超時佔用費實施辦法以維護充電樁使用之公平。
超時佔用費收費標準如下:
DC直流快充車位:
駛入車位後,超過緩衝時間10分鐘未充電,收取超時佔用費每分鐘10元。
充電完成後,超過緩衝時間10分鐘未駛離,收取超時佔用費每分鐘10元。
AC交流慢充車位:
駛入車位後,超過緩衝時間30分鐘未充電,收取超時佔用費每分鐘0.5元。
充電完成後,超過緩衝時間30分鐘未駛離,收取超時佔用費每分鐘0.5元。
超時佔用費的設定旨在確保充電樁的公平使用。請各位會員在充電完成後禮讓其他車主使用充電樁,同時也避免支付不必要的超時佔用費。感謝您的理解與配合。
本辦法自2024年4月22日開始實施。
詳細辦法請見超時佔用費說明專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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